昨天,记者从“网上证券交易安全研讨会”获悉,明年4月1日即将实施的《电子签名法》使“电子证据”合法化,提高网上交易的安全性。
江民于11月25日截获的“证券大盗”病毒能窃取网上证券用户的账号和密码,并冒充被盗股民操纵股票买卖,给被盗者带来经济损失,公安部已开始追查病毒的幕后操作者,但目前还没有结果。
根据我国现有规定,不论由于何种原因,因账号密码被人操纵引起的财产损失,证券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但明年4月1日起在我国正式实施的《电子签名法》将可能更进一步保障网上交易的安全性。记者了解到,届时,网民可使用手写签名、电子公章、秘密代号、指纹、声音,甚至视网膜结构等,保障自己更安全地在网上进行炒股、电子商务、交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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