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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飞利浦应重新制定员工协议

来源:ChinaByte 作者:林丰蕾 出处:巧巧读书 2007-10-28 进入讨论组

  天极ChinaByte 11月28日消息(林丰蕾) 近日,飞利浦公司传出95名正式员工中有近九成的员工没有在协议上签字的消息。针对这一变化,天极ChinaByte采访了贝朗律师事务所的张瑛律师。

张瑛认为,飞利浦现在应当起草一份同员工、CEC三方协商过的协议,才能比较妥善地解决此次劳资矛盾,防止这一人事纠纷祸及业务转让计划。

  张瑛表示,按照法律程序而言,既然员工不同意在这份转移协议上签字,那么飞利浦可能会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在此之前,飞利浦会提前30天发给员工一份解除合同的通知。而如果一切条件符合劳动法的相关规定,飞利浦就可以与员工正式解除劳动关系并给予员工相应的补偿。

  但同时,张瑛也认为,飞利浦要想顺利地将手机业务转让出去,同时出于对CEC方面今后的手机业务负责的态度,还是应尽量同原GSM员工协商,让这部分员工同意进入CEC。此次多数员工拒绝在协议上签字,就表明这些员工根本就不认可这份转移协议。而飞利浦要想妥善解决此事,就以真诚的态度,积极地同员工和CEC协商,起草一份三方都能够接受的协议,在员工自愿并满意的情况下进入CEC。

图 文 结 合:http://www.qqread.com/net-protocol/m366134.html 更多文章 更多内容请看TCP/IP协议SIP协议---NGN网络的核心协议协议大全专题,或进入讨论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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