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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软件企业猖狂 每月狂捞数百万

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 出处:巧巧读书 2006-09-26 进入讨论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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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调查:

  流氓软件企业 承诺让广告遍地开花

  据悉,这些流氓软件企业对外大多叫某某互联网推广公司。本报记者昨日以商家的身份致电北京某互联网推广公司,向对方表示中秋节就要到了,希望利用互联网来推广自己公司的月饼,已咨询了搜狐、新浪等国内知名的大互联网企业,但这些大企业一天的广告费都要好几万元。

  一听记者来意,对方马上表示他们帮忙推广根本不用这么贵,“我们有很多种推广方式,一种是通过软件让用户一开机就弹出你的广告,而且可以让特定区域用户的电脑弹出广告,比如你们广州的电脑用户,其他地方用户的电脑就不会弹出广告,可以为你们公司节约广告费。另外,只要用户用鲜花、月饼之类的关键词搜索,不管他用什么搜索引擎,都可以弹出你的月饼广告,完全可以让你的广告遍地开花,”这位人士滔滔不绝地向记者推荐他们的流氓软件,其费用是在互联网上每弹出1000个广告窗口,就付给他们8元钱。

  另一家互联网推广公司的价格要贵一些,每弹出1000个广告窗口付费15元。

  甚至可判断用户身份性别

  有资深IT技术人士向记者透露,之所以这些流氓软件公司敢说“让广告遍地开花”,从技术上来说是完全可以的。

  据这位人士介绍,流氓软件企业通过捆绑方式把一些间谍软件安装在用户电脑里,可“偷窥”用户上网习惯,从而判定用户的职业和性别,“这样就使得这些流氓软件企业在弹出广告窗口的时候可以‘有的放矢’,根本不会向一个经常浏览小学生作文网站的用户弹出卖宝马汽车的广告,”该人士这样告诉记者。

  解决之道

  技术没问题但缺乏法律依据

  最早提出“流氓软件”这个说法的国内信息安全公司——瑞星公司副总裁毛一丁在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从技术上来说要彻底清除流氓软件没有一点问题,但由于目前国内还没有相关的法律对流氓软件的侵权行为进行界定以及惩处,而信息安全公司只是一个企业,不是“法官”,因此即使想做也无法做。

  广东某律师事务所江燕冰律师在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软件产业是新兴的高科技产业,而法律的制定一般都会滞后于产业发展,因此由于国内相关法律的缺乏,对流氓软件侵犯用户合法权益的现象目前无法从法律上找到支持。“要改善这种情况,唯一的办法就是尽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江律师最后这样表示。

  据了解,在国外有专门的法律对流氓软件进行惩处,而且非常严厉。“国外的流氓软件企业是过街老鼠人人喊打,不像目前中国,流氓软件企业简直是无法无天。”董海平气愤地表示。文字:http://www.qqread.com/news/a211877.html 更多文章 更多内容请看流氓软件专题常用软件加密宝典杀毒软件专栏专题,或进入讨论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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